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群聚感染事件,導致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升溫,民眾搭公車除強制戴口罩外,即日起不可在車廂內飲食;嘉義縣政府自即日起要求轄管市區客運業者、幸福巴士自營單位阿里山鄉公所及大埔鄉公所配合,民眾除因生理需求,必須喝水、服藥、哺乳者外,乘客禁止於車廂內飲食,勸導不聽者,將依「傳染病防治法」處以3千至1萬五千元罰鍰。
嘉義縣政府建設處表示,依照中央指示配合防疫,因車廂內屬於密閉空間,較難保持社交安全距離,為達最佳防護效果,請業者加強與民眾溝通,呼籲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並禁止飲食。
若為居家隔離者、居家檢疫者或自主健康管理者也要遵守防疫規定,若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者,也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罰10萬至100萬元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