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市東、西區戶政事務所於110年春節期間(自2月10日起至2月16日止)暫停受理預約結婚登記服務,因應春節為我國傳統重大節慶,本市東西區戶政事務所於春節年假期間自2月10日起至2月16日止,暫停受理假日結婚登記。
依內政部規定,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,得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日。
市府提醒,欲於連假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可於2月5日(五)、8日(一)及9日(二)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指定2月10日、11日(除夕)、12日(大年初一)13日(大年初二)、14日(大年初三)、15日(大年初四)至2月16日(大年初五)其中1天為結婚登記日。